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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关山教师听课、评课、示范课活动制度

作者: 供图: 发布时间:2019-09-02 阅读量:

听课、评课、示范课活动,是教师互相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和渠道为了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交流,提高我部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根据本有关管理规定和课堂教学的要求,特制定教师听课、评课及示范课活动制度。

 一、听课、评课的主体有三个层次,既有专家、教授组成的部教学指导小组、教研室及学科组、教师个人。听课的对象是全体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示范课由教研室及学科组组织。

二、部教学指导小组为调研、指导专兼职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专家、教授听课。每次听课后要组织评课,并总结出意见和建议与被听课的教师交流。根据听课情况,引导教师探讨思政课课堂教学的规律。

、以教研室为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集体听课、评课活动以及示范课教学活动。

(一)集体听课,原则上不提前通知,按授课计划,随机进行,由教研室主任确定时间。授课教师要积极配合集体听课活动,不准擅自调整授课内容。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做好记录。听课后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教师集体评课,每位教师要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取长补短。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集体听课、评课结果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位教师要认真执行。

(二)示范课教学活动,由教研室统一选定讲课效果突出的年轻教师和有经验的老教师进行授课,每次示范课讲授完以后,要本着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原则,由全体教师对示范课授课情况进行讨论、总结点评。

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要积极参与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听课、示范课观瞻和评课活动。

四、全体教师相互听课每位教师每学期自主听本教研室其他教师的课6次以上,并认真填写课堂听课评议表,按照互相帮助、互相交流的原则,对所听课程教师的授课提出具体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供授课教师和全体教师参考,以不断提高教学水平。